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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工會幹部可以請公假辦理會務嗎?
A:依工會法第36條規定,工會幹部於工作時間內有辦理會務之必要,工會可以與雇主約定一定時數之公假。
若無相關約定,理事長得以半日或全日,其他幹部得於每月50小時之範圍內,請公假辦理會務。
工會法第36條:https://goo.gl/8L2g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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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務假
資料來源:
★ 勞動臺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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