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我的早餐店的只有請5個員工,也要報請核備工作規則嗎?核備工作規則有何好處呢?

 

A:

僱用的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下的公司行號,雖不是強制核備工作規則之對象,但報核工作規則的好處多多喔,勞動局會依照現行法令進行工作規則條文上之審核,使勞資有所依循,且也不怕訂定錯誤而違法了,以避免發生勞資爭議。

 

另外,假如公司僱用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時,就須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37條規定,於30日內將工作規則報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並在經主管機關核備後,應於事業場所內公告,使勞工週知,利於勞資雙方遵行。

 

勞動基準法第70條:https://goo.gl/hXAd1g

勞動基準法第行細則第37條:https://goo.gl/gghf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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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規則

#工作規則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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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勞動臺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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