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原本從職工薪津扣撥的福利金可否由公司代為提繳呢?
A:依據職工福利金條例第2條規定,職工每個月薪津中需要扣提0.5%的職工福利金,這筆款項原則上不鼓勵由公司來提撥,但是雇主如果考慮減輕職工負擔,且兼顧職工福利金條例提撥之規定,即可由公司代替職工提繳給職工福利委會。
職工福利金條例第2條:https://goo.gl/CC3ik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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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動臺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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