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Q:原本從職工薪津扣撥的福利金可否由公司代為提繳呢?

 

A:依據職工福利金條例第2條規定,職工每個月薪津中需要扣提0.5%的職工福利金,這筆款項原則上不鼓勵由公司來提撥,但是雇主如果考慮減輕職工負擔,且兼顧職工福利金條例提撥之規定,即可由公司代替職工提繳給職工福利委會。

 

職工福利金條例第2條:https://goo.gl/CC3ikz

 

📢 喜歡本文歡迎【按讚】+【分享】,讓更多朋友得知實用的勞動法令與資訊!

 

#職工福利委員會

#職工福利金


41151257_1094468810719355_3162366230858301440_n.jpg
 

資料來源:

勞動臺北

arrow
arrow

    人資HR兼總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