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 #metoo—雇主如何調查職場性騷擾事件?

 

A:雇主知道職場性騷擾事件後,應依以下4大步驟進行調查:

 

█步驟1:採取立即有效糾正補正措施

倘性騷擾事件當事人皆為公司人員,應將騷擾者調至其他部門或工作場所,並避免業務上有直接接觸或報告的情事;若騷擾者為客戶,建議調整接洽人員,以免於公務上再有接觸。

 

█步驟2:啟動調查程序

調查程序不公開。

 

█步驟3:組成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

(1)勞雇雙方共同組成委員會,女性委員不少於1/2,並得邀請具性騷擾調查經驗或學識之專家學者協助,並通知當事人及關係人到場說明。

(2)申訴處理委員會應做出附理由之決議且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並得做懲戒或其他處理的建議。

(3)自申訴提出起2個月內結案。

(4)提供申復及救濟管道:申訴人及申訴之相對人對申訴案之決議有異議者,得於收到書面決議次日起20日內提出申復。

 

█步驟4:追蹤處理結果與引介專業輔導或醫療機構

(1)定期追蹤,確保懲戒或處理措施有效執行。

(2)當事人有需要時,轉介專業輔導或醫療機構協助。

 

對性別工作平等法相關規定如有疑問,歡迎洽詢(1999轉7023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就業安全科)。

 

參考連結:

性別工作平等法:https://goo.gl/i6Bkrp

工作場所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訂定準則:https://goo.gl/JHGB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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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工作平等

#職場性騷擾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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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勞動臺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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