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工會幹部可以請公假辦理會務嗎?

 

A:依工會法第36條規定,工會幹部於工作時間內有辦理會務之必要,工會可以與雇主約定一定時數之公假。

若無相關約定,理事長得以半日或全日,其他幹部得於每月50小時之範圍內,請公假辦理會務。

 

工會法第36條:https://goo.gl/8L2g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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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

#會務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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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勞動臺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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