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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與勞動基準法第84條之1核定工作者約定之書面契約應送主管機關核備,所稱「主管機關」為何❓

 

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一及同法施行細則第六條第四款規定核備書面契約、勞動契約之「主管機關」,為事業單位主體所在地之直轄市政府或縣(市)政府;如當事人一方為分公司、工廠或分支機構者,為分公司、工廠或分支機構所在地之直轄市政府或縣(市)政府 。惟核定公告第84條之1工作者中之「依教育法規辦理考試之闈內人員」,考量依教育法規辦理考試之闈內人員包含承辦試務單位之內部人員、依行政委託之協助人員、政府採購法之得標廠商人員等,事業單位主體所在地可能遍全國各縣市,情形特殊,爰依教育法規辦理考試之闈內人員,其勞動基準法第 84 條之 1 規定之書面約定書,由闈場所在地之主管機關受理核備。

 

資料來源:

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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