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勞動權益 未滿最低服務年限,一定要付違約金嗎?

 

最近有新鮮人問賈伯斯,如果公司規定新人要簽訂最低服務年限的合約,這樣是合理的嗎?

 

依勞基法15-1條規定,雇主是可以與勞工約定最低的服務年限的,前題是須符合以下兩點:

一、雇主為勞工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提供該項培訓費用者。

二、雇主為使勞工遵守最低服務年限之約定,提供其合理補償者。

 

「若未有任何培訓,基本上不應給付違約金」,建議可先向公司協調確認,有問題可洽當地勞工局喔!

 

※臺北市勞動檢查處:https://goo.gl/b715eF

※離職要付違約金嗎:http://bit.ly/2Oo0Zbw


37828799_1758053764283781_8050521591936712704_n.jpg

 

資料來源:

台灣就業通 TaiwanJobs WDA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違約金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人資HR兼總務 的頭像
    人資HR兼總務

    人資HR兼總務經驗分享的部落格

    人資HR兼總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