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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權益 您知道這些都算「就業歧視」嗎?

 

您知道嗎?求職明、暗示「女性尤佳」、「男性尤佳」都算是就業歧視,可能會被開罰30萬元!不管是求職者或是徵才的老闆們,都要注意喔!

 

※就業服務法第5條:http://bit.ly/2qKbCOL

※店家徵才暗、明示男或女性尤佳 違規慘罰30萬:http://bit.ly/2Jms6m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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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台灣就業通 TaiwanJobs W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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