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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向公司反映受到他人「職場霸凌」,公司卻推託不予處理,我可以怎麼辦?

 

A:首先在職業安全衛生方面,職業安全衛生法規範雇主為預防勞工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遭受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應要妥為規劃、採取必要安全衛生措施。

  

🤔因此當遭受到職場霸凌時勞工可向雇主申訴,且雇主依法令規定是要作出預防措施以及訂定相關處理流程的,若雇主未依規定辦理,勞工可以向勞動檢查處申訴!

另外,對於從事霸凌者,如有涉及民事或刑法部分,建議可逕循司法途逕解決,或警察機關通報處理。

  

還有,勞動局提供免費義務律師法律諮詢服務,地點及時間如下:

1、勞動權益中心(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6樓)

(1)線上預約制:每週三、五下午2時至5時提供服務,至勞動即時通(https://ap.bola.taipei/bola_front/)預約。

(2)現場登記制:每週一至週五下午2時到5時提供服務。

 

2、臺北市政府市政大樓(信義區市府路1號5樓東北區)

(1)現場登記制:每週三、五下午2時至5時提供服務。

(2)電話諮詢:每週一、二、四下午2時至5時,撥打1999或(02)27208889(外縣市)分機7019。

 

參考資料: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2項第3款:https://bit.ly/2VUSo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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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

#職場霸凌

#不法侵害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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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勞動臺北

 

各縣市勞動檢查機構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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