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布在外商公司上班,平常的下班時間是晚上6點,今天公司強制要求所有員工6點半到9點要參加教育訓練…

 

Q:請問下班後參加公司的教育訓練,可以算加班嗎?

 

A:

👨‍🏫若由雇主強制員工受訓,也就是非出於員工自願而參加教育訓練,如果訓練時間與工作時間合計如逾勞動基準法所訂正常工時,則應依同法第24條規定計算並給付勞工延長工時工資。

另外,如果是員工自願於正常工作時間之外參加教育訓練,則該時數就不用列入工作時間。

 

參考資料:

1.勞動部(80)台勞動二字第14217號函釋 https://tinyurl.com/yckstq86

2.勞動部(81)台勞動二字第33866號函釋https://tinyurl.com/y835vb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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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條件

#教育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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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勞動臺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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