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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布在外商公司上班,平常的下班時間是晚上6點,今天公司強制要求所有員工6點半到9點要參加教育訓練…
Q:請問下班後參加公司的教育訓練,可以算加班嗎?
A:
👨🏫若由雇主強制員工受訓,也就是非出於員工自願而參加教育訓練,如果訓練時間與工作時間合計如逾勞動基準法所訂正常工時,則應依同法第24條規定計算並給付勞工延長工時工資。
另外,如果是員工自願於正常工作時間之外參加教育訓練,則該時數就不用列入工作時間。
參考資料:
1.勞動部(80)台勞動二字第14217號函釋 https://tinyurl.com/yckstq86
2.勞動部(81)台勞動二字第33866號函釋https://tinyurl.com/y835vb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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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條件
#教育訓練
資料來源:
★ 勞動臺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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