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產業工會或職業工會也可以代表勞工向雇主協商團體協約?

 

A:產業工會或職業工會要代表勞工向雇主提出團體協約之協商時,符合下列條件,即可向雇主提出協商喔:

1.該產業工會的會員在某企業所受雇的員工,人數超過1/2以上時。

2.該職業工會的會員在某企業所受雇的員工,具該職業工會同類職業技能勞工人數超過1/2以上時。

3.經依勞資爭議處理法規定裁決認定之工會。

 

團體協約法第6條:https://bit.ly/2Urqp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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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工會

#產業工會

#團體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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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勞動臺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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