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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別太累—淺談失業給付申請條件>
🍻勞工別太累!認真工作也要好好休息~
【勞工別太累】節目自108年5月起,加碼播映!每週四中午12:30於「勞動臺北」粉絲專頁,勞動局邀請您午間撥出3分鐘的Break-time(休息時間),邊吃邊看勞動局自製勞動節目「勞工別太累Break-time learning」,一起學習勞動知識!
Q:美美失業了,想請領失業給付,不知道有沒有符合申請資格?
A:只要年滿15歲以上、65歲以下之受僱勞工,屬於非自願離職,並且於離職辦理退保當日前3年內,就業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就符合資格;佩佩可以到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即就業服務站)辦理求職登記,櫃檯服務員會評估佩佩的工作能力及就業意願,推介適合工作機會或安排職業訓練,當14天後未推介就業或安排職訓成功時,才能符合請領條件,勞保局才會給付佩佩的失業給付。
相關連結
就業保險法第11條及第25條: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N005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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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勞動臺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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