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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小莉被公司不當解僱,想提告爭取恢復工作,來保障自己的權益,但訴訟往往需要花很長一段時間,律師費、生活費負擔不小,小莉該怎麼辦呢?
A:臺北市政府為保障勞工權益設有「勞工權益基金」,如果勞工被事業單位不當解僱,想進行訴訟爭取自己的權益,可向本局申請「勞工權益基金訴訟補助」,補助項目有,1.訴訟費用:包括每一審之裁判費、強制執行費及律師費。2.生活費用:有2種全額生活費用及差額生活費用。勞工朋友只要符合申請條件之1,都可以提出申請,如經審核小組審核決議補助,便可減輕訴訟期間的經濟負擔。
相關參考連結:
臺北市勞工權益基金訴訟補助業務說明:https://bit.ly/33WZkB7
臺北市勞工權益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https://bit.ly/2XlmnDq
臺北市勞工權益基金補助辦法:https://bit.ly/2QrwKnK
臺北市勞工權益基金申請方式及表格:https://bit.ly/2Ku8aPc
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台/首頁/依機關分類/勞動局/19、勞工權益基金(訴訟/裁決)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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