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109年 2月25日學校開學後,如有符合「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停課標準」,家長需要照顧學童,還可以請防疫照顧假嗎?安親班、補習班也適用嗎

 

A:

符合停課標準之停課期間,家長如有照顧12歲以下學童或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學身心障礙子女需求,可比照延後開學期間(2月11日至24日)之應變措施請「防疫照顧假」,其申請對象、薪資及其他相關權益等,亦比照該措施規定辦理。

短期補習班、幼兒園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等相關教育機構,如比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規定停課,家長亦可申請防疫照顧假。


 

資料來源:

勞動部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人資HR兼總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