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Q:妊娠十二週以上流產可以請產假嗎女工可否於產前四週請產假❓

 

A:依行政院衛生署七十九年九月十八日衛署保字第九○一七八六號函稱:「產科學所稱懷孕十個月之足月生產,係指懷孕二百八十天,即四十週」。故女工經醫師診斷為十二週流產,其與妊娠三個月或八十四天流產之意相同。


 

資料來源:

勞動部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流產 產假
    全站熱搜

    人資HR兼總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