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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小明用LINE向老闆提出育嬰留職停薪的申請,但老闆卻要他用書面申請,這樣合理嗎?
A:考量多數父母仍有親自負擔養育幼兒的需求,為了保障父母可以同時兼顧工作與家庭,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訂定了育嬰留職停薪的規定。另因育嬰留停並非短期離開職場,所以在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的第2條即明訂要事先以「書面」向雇主提出申請。
所以這裡要特別提醒小明,使用通訊軟體向雇主表達申請育嬰留停的需求後,還是要補填「書面」申請資料,避免產生爭議而影響自己的權益喔!
參考法規連結: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https://pse.is/G5V3G
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https://pse.is/EZ3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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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嬰留停
#性別工作平等
資料來源:
★ 勞動臺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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