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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定假日之勞動權益】照樣造句
5月1日為「勞動節」屬休假日(國定假日),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薪。民間企業之出勤模式,如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因5月1日當日適逢例假或休息日,雇主必須讓勞工於其他工作日補休。
📚補休日性質為國定假日,雇主如徵得勞工同意於該補休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
https://www.mol.gov.tw/announcement/2099/25429/
📚舉例:勞雇雙方如約定補假日在5月3日(星期一):
✅5月3日應給勞工休假,工資照常發給。
✅雇主徵求勞工同意於5月3日當日出勤者,工資加倍發給。
📖參考法條:
勞動基準法第37條(https://reurl.cc/zyxYmQ)
勞動基準法第39條(https://reurl.cc/GkWAMx)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之1 (https://reurl.cc/nVeDkl)
📖一般勞工的國定假日為12天,原住民勞工則為13天,如下:
中華民國開國紀念日(1月1日)
農曆除夕
農曆初一到初三春節
和平紀念日(2月28日)
兒童節(4月4日)
民族掃墓節(4月4日)
勞動節(5月1日)
農曆5月5日端午節
農曆8月15日中秋節
國慶日(10月10日)
*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由原民會公告各族放假日期,原住民可放假一天)
資料來源:
★ 小勞男孩向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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