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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記繳納健保費 滯納金怎麼算?】
投保單位或保險對象每個月份都要繳納 #健保費,繳納期限是次月底,如果不能在期限內繳納的話,還有 #15天的寬限期~
📍但若寬限期屆滿後才繳納健保費的話,每超過一天必須加0.1%的 #滯納金!
滯納金計算公式👉
應繳保險費金額X(繳納保險費日期–滯納金起算日)X 0.1 %
💬例:A先生於110年5月3日繳納其110年1月份應繳之一家4口保險費3,304元(826元X4),因110年1月份保險費滯納金起算日為110年3月16日,滯納日數為48日之滯納金159元,計算方式如下:3,304元X 48日X 0.1 % = 159元
此外,滯納金的加徵是有上限的喔~
✔ 投保單位最多以應納費額之15 %為限
✔ 保險對象最多以應納費額之5 %為限
提醒大家…要按時繳納健保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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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健保署臉書粉絲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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