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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1.18 ─ 失能一次金、年金該如何選,「報」乎你知!

Q:42歲擔任工程師的小陳,是家中唯一經濟支柱,在今年4月發生車禍,造成癱瘓,經半年多的治療,醫師認定其已終身不能從事工作,生活完全需他人照護,面對突如其來的變故,又有年幼子女要撫養,實在不知所措!還好公司人事人員告知陳太太,小陳的情形可以選擇請領失能一次金或失能年金,小陳究應如何選擇呢?

A:失能年金給付的請領資格,必須是失能程度符合「終身無工作能力」的失能項目;或是失能等級達到第1等級至第7等級,並經個別化專業評估工作能力減損達70%以上,且無法返回職場工作者。但是被保險人如於98年1月1日前有保險年資者,亦得選擇一次領取失能給付。所以小陳在98年1月1日前有保險年資,且失能程度達終身無工作能力,可以選擇請領失能一次金,也可以選擇請領失能年金。

失能一次金與失能年金給付之計算標準大不同
失能一次金與失能年金採按月發給的方式不同,所以在給付金額計算標準有很大的差異,失能一次金之給付標準係採計診斷永久失能日的當月起前6個月平均日投保薪資乘上給付日數(因職傷事故增給50%),據以發給一次性給付;如果是請領失能年金之給付標準,則係按加保期間最高60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乘上保險年資乘上1.55%所得替代率,如果年資很短,最低保障金額為4,000元(因職傷事故,另一次發給20個月職業傷病失能補償一次金),此外有依附被保險人生活的配偶及子女,如符合眷屬補助資格者,每1人可加發25%,最多加計50%。

以小陳為例,勞保年資20年,平均月投保薪資32,000元,終身無法再工作,失能狀態經評估符合失能給付標準第1等級,給付日數為1,200日,其配偶及子女符合眷屬加發補助,這二種失能給付領取金額的計算如下:
  • 失能一次金:
    1,066.7元(日投保薪資)×1,200日=1,280,040元
  • 失能年金:
    32,000元×20×1.55%=9,920元                               
    眷屬加發補助:9,920元×50%=4,960元
    每月領取年金給付:9,920元  +4,960元=14,880元
勞工曾參加國民年金保險,於請領失能年金給付時,得併計國保年資
被保險人請領失能年金同時具有國保年資者,已繳納國保保費之年資,每滿1年,按國保之月投保金額乘上1.3%計算發給,合計後最低保障金額為4,000元。

貼心小叮嚀:
被保險人失能程度經評估為終身無工作能力,無論領取失能一次金或失能年金,依勞工保險條例第57條規定,應由勞保局逕予退保。建議勞工朋友於申請前慎選給付方式,如果想要知道眷屬加發補助資格、停發眷屬補助及試算年金給付金額,可以透過勞保局網站查詢及線上簡易試算或直接至勞保局各地辦事處查詢。

資料來源: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便民服務-常見問答

如何申請失能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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