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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遇到公司發生倒閉時,勞工朋友該如何保護自身權益?】

小張是一名貨運司機,前些日子,小張的老闆曾經一再保證不會積欠員工薪資,但是最後還是落跑了!小張付出了時間跟勞力卻領不到應得的薪水,真的很冤啊!碰到這樣的問題,勞工朋友不要慌了手腳,勞動局除可協助召開勞資爭議調解會議外,經調解後,雇主未即時辦理解散登記亦未能依法給付之工資、資遣費等,導致勞工權益受損時,勞工可再向勞動局申請辦理「事業單位歇業事實認定」,勞動局將會商相關單位進行歇業事實認定相關程序,確認事業單位無營業事實後核發歇業事實證明文件,勞工可依勞基法第28條所規定之債權,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積欠工資墊償。

勞資爭議調解網址:https://tycgdllrla.tycg.gov.tw/

積欠工資墊償網址:https://www.bli.gov.tw/00067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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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如何申請 勞資爭議調解?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墊償-勞工/員工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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