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eb 23 Sun 2020 15:00
💡投票日上班薪資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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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的今天
- 2021: 如薪資在當年2月至7月調整時,投保單位應於 #當年8月底 前將調整後之月投保薪資通知勞保局;如在當年8月至次年1月調整時,應於 #次年2月底 前通知勞保局。
- 2021: 💻現在利用自然人憑證登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就可以線上申辦勞保、就保、勞退、國保及老農津貼等相關給付喔~
- 2021: 為了鼓勵雇主,今年勞動部補助企業推動工作與生活平衡措施也開始受理囉!
- 2021: 你聽說了嗎?今年(2021)八月起,育兒津貼、托育補助增加。明年(2022)八月還會再增加!
- 2021: 身為一名上班族,如果有健保相關問題想詢問,不想請假或打電話,好希望有更方便的方法~ 別擔心!!
- 2021: 在台灣工作的泰國和越南外籍勞工年齡分布? 2002/10-2019/11
- 2021: 在台灣工作的印尼和菲律賓外籍勞工年齡分布? 2002/10-2019/11
- 2020: 【性別友善職場-哺(集)乳時間】
- 2020: 📌【工會籌組規定停看聽~】
- 2020: 勞動派遣在實務上極為常見,也是企業常運用勞動力的重要方式。我國之前只有「勞動派遣權益指導原則」為勞動派遣提供原則性的規定,今(108)年立法院明文將勞動派遣訂入勞動基準法,並於在5月15日及6月19日經總統公布施行。
- 2020: 【颱風來襲如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途中任一轄區宣布停止上班,勞工可不出勤。】
- 2020: 雇主聘僱外籍移工須按期繳納就業安定費,違法者最高可加徵其未繳就業安定費的百分之三十滯納金!請雇主多注意相關法令避免受罰,桃園市政府勞動局關心您。
- 2020: 【性別友善職場-育嬰留職停薪】
- 2020: 【109年1月1日起事業單位勞工總人數100至199人者,須依規定頻率特約醫護人員辦理臨場服務】
- 2020: 📢雇主不可於原聘僱外籍移工未出國前即先引進或接續聘僱新外籍移工,違法者最高可處新臺幣30萬元罰鍰!請雇主多注意相關法令避免受罰,桃園市政府勞動局關心您。
- 2020: 【住院醫師於主要訓練醫院至合作醫院接受訓練期間之薪資】
- 2020: 僱用100人以上之雇主應提供哺(集)乳室,為鼓勵雇主營造友善職場環境,若雇主新設置哺(集)乳室或提供員工與托兒設施或措施,可申請勞動部109年度哺(集)乳室與托兒設施措施經費補助。
- 2020: 📢【跨國勞動移工在臺權益攻略】🏥健康檢查
- 2020: 💡勞工退休準備金專戶餘額遠高過舊制勞工退休金估算總額時,事業單位是否能提存部分移作資遣費之用❓
- 2020: 【勞資雙方得否約定較法定期間長之離職預告期間?】
- 2020: 勞動事件法施行將減少勞工訴訟障礙,提升勞動權益案件處理效率~歡迎多加利用。詳細說明可上司法院網站「勞動事件新制簡介 」
- 2020: 📜辦理外僑居留證及聘僱許可
- 2020: 📜申請外籍移工單次重入國許可
- 2020: 📜契約裡面的服務費是什麼?
- 2020: 農曆春節出勤,薪資怎麼算?
- 2020: 產婦分娩時,身心面臨甚大壓力,及其產後之恢復和新生兒之照顧,均需配偶之陪伴與照料,實屬必要,故規定受僱者於其配偶於分娩時,雇主應給予有薪之陪產假五日。
- 2020: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勞資爭議調解網進度查詢功能】
- 2020: 基於防疫的必要措施,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決議,高中以下學校延後至109年2月25日開學,故109年2月11日至2月24日期間如有照顧12歲以下學童之需求,家長其中1人得請「防疫照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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