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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領滿失業給付期間就找到工作』的勞工朋友
可以申請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喔!
只要找到新工作並參加就保滿3個月,就可以申請,可領回「未領取失業給付金額的一半」喔~
💡「再就業參加就保滿3個月」的保險年資,不計入被保險人領取失業給付期間參加就保的年資。
💡 因定期契約屆滿離職請領失業給付者,再受僱於原單位任職的就保年資,不論回原單位所擔任職務性質,都不能請領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詳細資訊請看⬇️
https://www.bli.gov.tw/0006446.html
有自然人憑證的人還可以透過網路申辦喔!
➡️ https://edesk.bli.gov.tw/na/
資料來源:
P.S. 沒有自然人憑證的朋友,請本人攜帶身分證+250元工本費到各地戶政機關申辦,接著就可登入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https://edesk.bli.gov.tw/na/)進行操作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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