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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性別歧視的言論算不算性騷擾?
A:算喔。職場上會聽到「女生就是情緒化不適合當主管」、「女生就應該在家帶小孩」、「娘娘腔」或是「男人婆」等等。如果這些性別歧視的言論對受僱者造成敵意性工作環境,侵犯其人格尊嚴甚至影響其工作表現,就是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2條所稱之性騷擾。
如果雇主知道勞工遭受性別歧視言論或行為卻沒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是會被開罰10萬到50萬元以下的罰鍰喔!
參考法規: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2條、第13條及第38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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