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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部分工時、臨時工之勞保投保薪資應如何申報?

  1. 部分工時人員,指的是工作時間較一般全時工作勞工有相當程度縮短,受雇主輪派定時到工、全月均在職者,勞保應整月加保,並按其整月薪資所得總和,依「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之等級金額申報月投保薪資,並請於加保表上註明「部分工時」字樣或於「部分工時者請打ˇ」欄打ˇ。如月薪資總額低於部分工時人員勞工保險投保薪資下限11,100元者,則請按「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之等級金額申報。
    例:某部份工時人員每週輪派到工5次,每次2小時,時薪220元,月薪資總額為8,800元,勞保應申報全月加保,月投保薪資填報8,800元,並請於加保表備註「部分工時人員」或於「部分工時者請打ˇ」欄打ˇ,本局受理加保時將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自動歸級為9,900元,勞保月投保薪資自動歸級為11,100元,並計收全月份的保險費。
  2. 短期工作人員,指未全月在職,不定時到工者(例如臨時工短暫受僱幾天),則請於到職當日申報加保,離職當日申報退保,並以同一工作等級員工之月薪資總額申報勞保投保薪資。 

 

資料來源: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便民服務-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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