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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到、離職當日適逢週休二日、國定例假日、紀念日、勞動節日或適逢颱風過境經政府宣佈停止上班上課之日,應如何申報加、退保?

投保單位於週休二日、國定例假日、紀念日、勞動節日或適逢颱風過境經政府宣佈停止上班上課日之次日申報加、退保,如提具到職、離職相關證明,其保險效力之開始或停止,自到職、離職之當日起算。

資料來源: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便民服務-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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