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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保被保險人於非自願離職辦理退保當日前3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1年以上,具有工作能力及繼續工作意願,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自求職登記之日起14日內仍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得請領本項給付。

更多資訊:https://www.bli.gov.tw/0006445.html

#就保

失業福利

被保險人非自願離開工作退出保險前3年內, 被保險人應該總共有超過1年的保險, 而且被保險人能夠並願意工作 並且已經向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報名求職, 在求職日期後14天內仍未找到工作或接受職業培訓.

🔹更多information:https://www.bli.gov.tw/en/00074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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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勞工保險局官方臉書粉絲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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