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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雇主改僱用按時計酬工作者,或A公司員工至B公司工作,以減少休息日出勤之成本❓

 

適用《勞動基準法》之按時計酬工作者,亦享有特別休假、加保勞工退休金及依法投保勞工保險等權益。

A公司員工於休息日至B公司工作,雖然B公司可能減少休息日加班費成本,但是B公司仍須依勞基法規定,為該員工提供法定權益(如:特休、加班費、提繳勞退金、職災補償責任…等)及依法提繳勞工保險,而且雇主也還要兼顧流動率等管理責任,兩相比較,雇主未必節省成本。

業務專區: 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權益

資料來源:

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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