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國定假日出來上班,聽說工資要可以拿比較多,請問有這種規定嗎?

 

答:勞基法第39條規定,雇主經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以時薪制勞工來說就是時薪加倍,月薪制勞工就是加發一日工資。這是因為,勞工於假日工作,即使未滿八小時,也已無法充分運用假日,因此對月薪制勞工而言「加倍發給」,是指當日工資照給外,再加發一日工資。

 

參考法條及函釋:

勞動基準法第39條(http://0rz.tw/5gco2)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現勞動部)83年台八十三勞動一字第 102498號函(http://0rz.tw/PgOW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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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勞動臺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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