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Q:曉華在工廠上班,公司讓她去做在職勞工的一般健康檢查,請問公司應該保存檢查結果多久呢?
A: 前項紀錄表及採行措施之文件應保存7年。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0條,雇主應對在職勞工應施行「一般健康檢查」,保存年限則規定在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0-1條,另外,施行後的檢查結果,應依規則附表九所定訂的格式記錄喔!
注意!若經過通知而限期未改善,將處以3~15萬元的罰鍰喔!
參考資料:
1.職業安全衛生法 : https://goo.gl/YzYKwb
2.勞工健康保護規則:https://goo.gl/r8hYhW
#提醒 因應facebook演算法改變,要完整接收勞動臺北消息,除按讚外,請開啟「追蹤」或「追蹤中」旁倒三角形內的「通知」或「搶先看」喔!
#職業安全衛生
#健康檢查
資料來源:
★ 勞動臺北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