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勞工病假有幾天?如何計薪?

A:勞工依法有請普通傷病假之權利,得視需求情形提出申請,不管任職多久,每一年度享有30日半薪病假之權利,並且請假期間以「工作日」計算,亦即,不計入例假、休息日及休假;至於勞工如因傷病有「住院」治療或休養之需求,其請病假日數2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年。此外,未住院傷病假與住院傷病假2年內合計不得超過1年。

若同一年度勞工已請畢30日半薪病假後,再一次請超過30日病假,則自該第31日起,其請假期間「依曆」計算,亦即,如遇例假、休假日或休息日,則全數納入無薪病假期間,可無須給薪。

參考法規:

勞工請假規則第4條 https://bit.ly/2VPjFVj

📢 喜歡本文歡迎【按讚】+【分享】,讓更多朋友得知實用的勞動法令與資訊!

#勞動條件

#普通傷病假


57649137_1240567249442843_7476762953883058176_n.jpg
 

資料來源:

勞動臺北

arrow
arrow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人資HR兼總務 的頭像
    人資HR兼總務

    人資HR兼總務經驗分享的部落格

    人資HR兼總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