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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魯夫108年7月1日到一間新的公司去工作,公司的人事人員跟魯夫說:「我們公司的特別休假是採取『週年制』計算。」魯夫心裡想,應該就是每年的1/1當成每年的給假起始日吧?魯夫的認知有錯嗎??
A:特別休假的計算,主要計算的方式有「週年制」和「曆年制」兩種
週年制是用勞工的到職日到下一個到職日的前一天為一個週年,所以給假起始日是每年的「到職日」喔。
曆年制是以1/1到12/31日為一個曆年,所以給假的起始日是每年的「1/1」喔
那曆年制和週年制的切換,要注意到勞工的到職日與曆年的時間差喔
如果有曆年制和週年制的切換計算問題,可以用勞動部的「特別休假試算系統」試算看看唷,裡面的曆年制和週年制時間軸就一目瞭然。
https://calc.mol.gov.tw/Trail_New/html/RestDays.html
另外小編要提醒大家,勞基法第38條明文規定,半年以上,一年未滿就有3天特休喔。
如果是108年7月1日到職,以週年制計算的話,109年1月1日就有3天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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