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親愛的雇主,自110年1月起,家庭類移工🧕應依勞動契約規定,為其辦理保額新台幣30萬以上之意外事故保險📄喔!

如您有委任仲介,將可請仲介代為辦理。

如您是採直聘的雇主,也不要緊張,請先向移工🧕前仲介確認移工🧕先前有無投保,如有投保可在投保日到期前續保,或是再自行找保險公司投保。

而移工辦理意外險📄所需的文件很簡單,只需要填寫要保書,且移工的居留證效期在6️⃣個月⬆即可投保~

因每間承保公司保費不同,雇主可再向承保公司確認所需保費喔!

詳情請見行政院公報資訊網:https://reurl.cc/e9pbdx

📢 喜歡本文歡迎【按讚】+【分享】,讓更多朋友得知實用的勞動法令與資訊!

#外籍移工

#移工權益

#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


 

資料來源:

勞動臺北官方臉書粉絲團
arrow
arrow

    人資HR兼總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