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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自110年5月5日起實施疫苗接種假,勞工前往接種疫苗,以及為避免接種發生不良反應,自接種之日起至接種次日24時止,得申請疫苗接種假。】

Q: 勞工向雇主申請「疫苗接種假」要不要附證明?

A: 檢具疫苗接種紀錄卡即可,無需就診或其他證明。

Q: 勞工請「疫苗接種假」之權益保障為何?會不會被扣全勤獎金?

A: 

(1) 符合請疫苗接種假規定者,雇主應予准假,且不得視為曠工、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亦不得扣發全勤獎金、解僱或予不利之處分。

(2) 另因接種疫苗不可歸責於雇主,並未強制雇主應給付請假期間之薪資,得由勞雇雙方自行協商約定。

Q: 超過可請疫苗接種假期限後如持續不適,如何請假?

A: 

(1) 接種後如果不適症狀持續未改善,應儘速就醫、釐清病因,並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相關指示通報。

(2) 超過可請疫苗接種假期限後,如因不適症狀就醫及休養期間,可請普通傷病假。


 

資料來源: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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