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大量解僱勞工的判斷標準】

一口氣大裁員合法嗎?身為勞工遇到資遣或解僱時,影響到的往往不僅是個人的經濟而已,而是整個家庭的生計來源,因此當事業單位因為營運出現狀況而要資遣多數勞工時,影響範圍可能就會擴大到勞工的經濟生活,如事業單位符合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2條規定之情形,應符合大量解僱規定情形之日起六十日前,將解僱計畫書通知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或人員,並公開揭示之。違反者,依同法第十七條之規定可處新台幣十萬元以上五十萬以下之罰鍰。

另依就業服務法第33條相關規定,雇主資遣員工時,應於員工離職之10日前,將被資遣員工之姓名、性別等事項,列冊通報當地主管機關及公立就業服務機構。但其資遣係因天災、事變或其他不可抗力之情事所致者,應自被資遣員工離職之日起3日內為之。


 

資料來源: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大量解僱 解僱
    全站熱搜

    人資HR兼總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