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110年6月28日至110年8月31日止開放請領。

補貼申領條件:

110年4月30日已參加就業保險,月投保薪資在2萬3,100元以下者,且不能重複領取政府機關相同性質的補貼或津貼。

請領方式:

1、110年6月28日起,可至勞動部指定網頁(https://pt.10000.gov.tw)領取,並請於3日後上網查詢入帳資訊。

2、110年7月1日起,持本人國內金融機構或郵局發行之金融提款卡,至台新、中國信託、國泰世華3家銀行ATM操作領取現金。

3、110年6月28日起,民眾可電洽服務專線,留下個人資訊,待取得紙本申請書後,填妥寄回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審核撥款。(服務專線:1955)

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相關資訊,請至以下網址查詢

https://www.mol.gov.tw/topic/44761/48532/?roleL1=50034

 

資料來源: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部分工時 工時
    全站熱搜

    人資HR兼總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