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Q:使用手持研磨機進行切割作業,不用防護罩可以嗎?

A:不行!!為維護工作安全,使用機械設備器具等請注意防護,以免造成職災。

雇主對於研磨機之使用,應依下列規定:

一、研磨輪應採用經速率試驗合格且有明確記載最高使用周速度者。

二、規定研磨機之使用不得超過規定最高使用周速度。

三、規定研磨輪使用,除該研磨輪為側用外,不得使用側面。

四、規定研磨機使用,應於每日作業開始前試轉一分鐘以上,研磨輪更換時應先檢驗有無裂痕,並在防護罩下試轉三分鐘以上。

前項第一款之速率試驗,應按最高使用周速度增加百分之五十為之。直徑不滿十公分之研磨輪得免予速率試驗。

法規: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41條第5款暨職業安全衛生法第6條第1項第1款

相關網址:https://reurl.cc/1xVmZ9

📢 喜歡本文歡迎【按讚】+【分享】,讓更多朋友得知實用的勞動法令與資訊!

#職業安全衛生

#職業安全

#工具機使用請小心

107030767_1635169079982656_1366841713861826090_o.png

資料來源:

勞動臺北官方臉書粉絲團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研磨機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人資HR兼總務 的頭像
    人資HR兼總務

    人資HR兼總務經驗分享的部落格

    人資HR兼總務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