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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參案的租金或權利金可以減免及興建或營運期間可以延長嗎❓

 

1.本部已通函提醒主辦機關秉夥伴關係研議協助辦理土地租金、權利金分期、緩繳或減免事宜,並協助申辦紓困及振興措施。研議完成前,主辦機關得本權責基於民事債權人地位,依民事法准予分期、緩繳或減免已到期土地租金或權利金。

2.主辦機關並得本於風險分攤及利益共享原則,協助民間機構辦理停止興建、營運期間之計算及視情節適度延長興建、營運期間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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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機關聯絡窗口

 

 諮詢窗口:

財政部推動促參司

洪科長美菁 (02)2322-8460

謝專員子凡 (02)2322-8226

 

資料來源:

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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