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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之界定與行政裁處對象為何❓主任委員之責任為何❓

 

 A:

大廈管理委員會為勞動基準法所稱僱用勞工之事業主,因此以管理委員會本身為行政處罰之對象。有關勞動基準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所定私法報酬給付義務(工資、資遣費、退休金、職業災害補償等),管理委員會應依法給付。惟如有給付爭議,大廈管理委員會具有訴訟當事人能力,勞工訴訟後之確定判決,效力及於區分所有權人,由全體區分所有權人負擔最後清償責任。另因主任委員係大廈管理委員會之代表人,有關行政文書之送達,向主任委員為之。

 

資料來源:

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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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廈管理委員會 管理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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