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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僱者或求職者因雇主違法性別工作平等法之規定,而向法院提出訴訟時,主管機關可提供什麼幫助❓

 

 A:

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受僱者或求職者因雇主違反本法之規定,而向法院提出訴訟時,主管機關應提供必要之法律扶助。本部據此訂定「性別工作平等訴訟法律扶助辦法」。

該法提供法律扶助項目如下:

法令諮詢。

律師代撰民事書狀之費用。

民事訴訟程序、保全程序、督促程序及強制執行程序之律師費。

 

資料來源:

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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