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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因故離職可否要求返還所扣繳之職工福利金❓
A:否。內政部41年1月3日臺內勞第9309號:「查廠礦或其他企業組織職工,僅依職工福利金條例第二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按月於薪津內扣百分之○.五為其享受各項福利之應盡義務,如職工因故離職自不應退還。」
資料來源:
職工福利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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