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福利委員會之設置
一、職工福利緣起
民國32年正值對日抗戰時期,勞工工資微薄、生活艱難,於是政府頒布《職工福利金條例》,規定公、私營工廠、礦場或其他企業組織提撥職工福利金,以提供勞工食衣住行育樂等方面福利。時至今日,職工福利金多元化運用,有助於提升企業員工福利。
二、職工福利金條例適用對象
工廠、礦場或平時僱用職工50人以上的金融機構、公司、行號、農、漁、牧場等之其他企業組織。
三、職工福利金來源
1.創立時資本總額1% ~ 5%
2.每月營業收入總額0.05% ~ 0.15%
3.職工每月薪津0.5%
4.下腳變價20%~ 40%
四、職工福利金保管動用
由勞資雙方共同設置「職工福利委員會」負責辦理。職工福利金應存入公營或民營銀行。
五、職工福利金動支範圍及項目
1.福利輔助項目:婚、喪、喜、慶、生育、傷病、急難救助、急難貸款、災害輔助等。
2.教育獎助項目:勞工進修補助、子女教育獎助等。
3.休閒育樂項目:文康活動、社團活動、休閒旅遊、育樂設施等。
4.其他福利事項:年節慰問、團體保險、住宅貸款利息補助、職工儲蓄保險、職工儲蓄購屋、托兒及眷屬照顧補助、退休職工慰問、其他福利等。
六、職工福利委員會之設置
適用職工福利金條例之事業單位應依該條例及職工福利委員會組織準則規定,訂定規章,並向事業單位所在地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提出設立申請。有關職工福利委員會線上申請作業,可至本部勞工福利資訊網(網址:https://wfs.mol.gov.tw/WFWeb/index.aspx)辦理。
七、範例下載
職工福利委員會主任委員選舉準備事項說明及選票製作【格式範例】
資料來源:
★ 職工福利資訊網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