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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小常識】~勞退6%可以從薪水扣嗎?

▲疑義:

Q請問小勞!老闆說勞退6%從我的薪水扣,這樣可以嗎?

▲勞動部說(註一):

查勞工退休金條例第 14 條第 1 項及 36 條第 1 項規定,雇主每月負擔之勞工退休金提繳率,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百分之六。此一規定係要求雇主須於勞雇雙方原議定發給之工資以外,另行為勞工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百分之六的個人專戶退休金或年金保險費,而非將前述提繳之數額「內含於勞雇雙方原本已議定之工資」,造成工資不完全給付勞工之情事。

▲小勞白話說:

勞基法已經規定了,除了法律規定或雙方講好之外,是不能亂扣錢的。舉例來說,如果小勞談好的月薪是28,800元,則勞退的6%就是「另外」提繳到小勞的勞退專戶,而不是從28,800扣6%起來唷!

 

※註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94 年 06 月 23 日勞動 4字第 0940034012 號函

 

高雄市長許立明,關心勞工夥伴們的勞動權益b(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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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小勞男孩向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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