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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基法小學堂】~勞基法是什麼?

Ⅰ.勞基法第1條規定: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特制定法;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Ⅱ.雇主與勞工所訂勞動條件,不得低於本法所定之最低標準。

 

▲小勞白話說:

勞動基準法是勞工權益的最低標準。雙方雖然可以約定各種事項,但仍然不能牴觸到法律的限制。而勞基法的各項限制大致上可以區分成「天花板」跟「地板」兩類。例如不能「低於」基本工資;或者不能「高於」工時上限

 

高雄市長許立明,關心勞工夥伴們的勞動權益b( ̄▽ ̄*)。

 

#勞基法第1條

#低標

#最低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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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小勞男孩向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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