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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阿惠就讀於高職,選擇半工半讀,晚上到飲料店打工,老闆要如何排班才合法?

 

A:勞基法規定勞工每7日應有2日之休息,1日為例假,另1日為休息日。雇主不論僱用全職勞工還是部分工時勞工均受其規範。

 

👉🏻以阿惠的案例來說,阿惠是部分工時勞工,老闆說每7日週期是指週一至週日(由勞資雙方約定)。

 

📰阿惠的排班表是:🔵週一上班、🔴週二例假、🔵週三上班;

🔵週四上班、🔵週五上班、🔵週六上班;

🔵週日上班。

 

💡雖有7休1,但是第6天上班仍要以休息日加班費給予勞工。

 

勞工朋友如果因此有權益受損,可向工作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勞資爭議調解,維護個人權益喔!

 

🌼參考法規:http://bit.ly/2JyvnQm

 

🌞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勞資爭議調解申請:https://bit.ly/2lED4Y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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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例一休

#部分工時勞工

#勞動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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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勞動臺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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