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小雅在一家麵包店打工,原本準備要出門上班,剛好碰到生理期來的頭一天,腹痛難以忍受,只好打電話向老闆請假,雇主依法要給生理假嗎?

 

👩🏽A:每月得請生理假1日,該假別係基於女性生理特殊性而定,所以每次以1曆日計給為原則,不因部分時間工作而依比例計給。

 

以小雅的案例來說,每個月得請生理假1日,雇主不得拒絕,並不得視為缺勤而影響其全勤獎金、考績或為其他不利之處分。

 

為符合生理假維護女性受僱者身體健康之意旨,受僱者申請生理假時已無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當然也無法要求以其他假別取代。

 

🥕參考法規: http://bit.ly/2JGr0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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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工時勞工也享有請生理假權利

#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

#性別工作平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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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勞動臺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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