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過失業給付之後,又遇到非自願離職,那還能再申請嗎?

 

黃葵來為大家說明:

第2次之後申請的失業給付,會因「前一次失業給付有無領滿」與「前一次失業給付最後領取的迄日~重新申請失業給付的時間差距」而有所影響:

 

🔸 前一次失業給付沒有領滿:

  自前次領取失業給付末日的隔一天起,1年內再次申請失業給付,可領扣除「原已領取之失業給付月數+已領取的提早就業獎助津貼」後的剩餘給付期間。

 

🔸 前一次失業給付有領滿:

  自領滿失業給付的隔一天起,2年內再次申請失業給付,只能發給原給付期間之1/2。

 

【分享】一張圖看懂失業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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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勞工保險局官方臉書粉絲團

 

 

如何申請失業給付?

 

如何申請提早就業獎助金?

 

如何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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