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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用100人以上之事業單位應辦理托兒設施或措施,企業可以先調查內部員工育有未滿12歲子女且有托育需求者有多少,若是人數不多,可考慮設置小型的居家式托育,聘用或委託托育人員至辦公場所協助托育員工子女,設置的費用像是安全防護、盥洗設備等可向勞動部申請最高60萬元的經費補助。

相關辦法可至勞動部企業托兒與哺集乳室資訊網查詢。(https://childcare.mol.gov.tw/)或電洽桃園市政府勞動局03-3322101分機6804-6805

 

資料來源: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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