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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勞工於休假日工作工資如何發給疑義

 

A:查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九條規定勞工於休假日工作,工資應加倍發給,至於勞工應否於休假日工作及該假日須工作多久,均由雇主決定,應屬於事業單位內部管理事宜。勞工於休假工作後,勞雇雙方如協商同意擇日補休,為法所不禁。但補休時數如何換算,仍應由勞雇雙方協商決定。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七年八月三十一日台87勞動二字第○三七四二六號函)

 

資料來源:

勞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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