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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費逾期未繳,勞保局何時會催繳、限期繳納?
- 投保單位如逾期未繳保險費,勞保局於寬限期滿日的次月初寄發催繳函,請其儘速繳納;如仍未繳納,則於同月底再以雙掛號寄發限期繳納函,目的均為提醒投保單位儘速繳納,以免累積滯納金增加負擔。
- 例如104年1月份保險費,寬限期滿日為104年3月15日,如投保單位於104年3月15日仍未繳納,勞保局在104年4月初會寄發催繳函;如仍未繳納,在104年4月底會以雙掛號寄發限期繳納函。
資料來源: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全球資訊網-便民服務-常見問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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